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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规则

昌邑市图书馆图书借阅须知

2017-04-12 昌邑图书馆

一、外借数量:

借阅卡:100元借书押金可借图书2册/件。


二、外借期限:

图书借期为60天,图书到期可办理续借,续借期限为30天,可在借阅服务台办理续借。也可通过馆内查询机、图书馆网站或微信平台续借。逾期不还,违章记录1次,逾期超过90天,违章记录2次。


三、损坏及遗失处理:

1、请妥善保管借出文献,损坏按规定赔偿。

2、污损文献指涂划、圈批点、折叠、剪裁、描拓、撕画等。污损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,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;污损情况严重,影响内容的完整性,文献无法修补,按遗失处理。

3、如有遗失,须按规定赔偿:读者须自购相同版次的一渠道正版文献2册归还本馆。如果没有相同版次图书,须购买高于该册图书价格,当年出版内容属同一类别一渠道正版图书3册,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按遗失文献整套的2倍计算,购买同等数量和价格图书予以赔偿。遗失文献累计达5册将被停外借文献权限180天。丢失文献1册,违章记录1次计算。


四、奖惩机制:

   1、填写采录读者信息资料完整清晰详实,10个工作日内,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,全额退还押金(每周五下午集中退还)。
   2、失信记录累计满5次,借阅权限降低1个档次;失信记录累计10次将被停外借文献权限180天。
   3、严格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约失信记录可参评优秀读者。
   4、优秀读者每年评选1次,积极参加读者活动,阅读数量排名前100名者,借阅权限提升1个档次。


  联系电话:0536--7212335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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